岗位描述(节选)
1. 独立开展精神科工作,规范书写病历、开具处方、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;
2. 参与科室查房、疑难病例讨论、多学科协作诊疗(MDT)及危急重症处置;
3. 承担精神卫生相关健康教育、社区干预及公共卫生项目支持工作;
4. 按要求参加继续医学教育、科研活动及医院安排的业务培训。
【任职要求】
1. 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为精神医学、临床医学(含精神卫生方向);
2. 持有有效的《医师资格证书》;
3.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能适应临床轮班、应急值班及必要时的出差支援;
4. 遵纪守法,无医疗事故责任记录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录。